天津辖区2013年下半年船员适任考试
报名须知
一、参加航区扩大、吨位提高或功率提高考试的考生,应根据考试或评估内容完成相应的培训。
二、因适任证书过期或不满足再有效条件而需要参加抽考的考生,须完成模拟器培训后申请考试。
三、院校学生或培训机构学员申请海船三副、三管轮、电子电气员、GMDSS操作员、值班水手、高级值班水手、值班机工、高级值班机工、电子技工的考试计划,参照培训计划制定。
四、引航员和非自航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,执行全国统考计划。
五、原近岸航区船长和高级船员的适任考试,由区域性考试转为沿海三等适任证书的统一(题库)考试,考生须在计算机终端完成其理论考试。
六、港内船舶船员和游艇驾驶员的考试,仍采用纸面考试的方式进行。
七、参加渔转海、河转海、军转海考试的考生,应在相关办法出台后根据要求申请考试。
八、申请初考,应由船员或其所在单位提前进行网上申报(报名系统将提前开通),然后在船员考试中心现场提交材料,包括考试申请表(见附件4)、船员服务簿、适任证书或其复印件,咨询电话:022-58870034。申请补考,直接在网上申报,咨询电话:022-58870063。
九、具体的考试时间可能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微调,考生须注意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。
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、考试申请表
申请时间: 年 月 日 NO:_________
姓 名 | | 汉语拼音 | | 性别 | | 贴照片处 |
身份证件 号码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| 出生日期 | 年 月 日 |
所在单位 | | 联系电话 | |
专业学历 /适任培训 | 院校名称: 专业: 学历: |
毕业证/培训证明编号: 毕业/结业日期: |
现 持 适任证书 | 航区: 等级: 职务: 证书号码: 签发日期: |
(GMDSS适任证书)职务: 证书号码: 签发日期: |
申考航区/等级/职务 | 航区: 等级: 职务: |
申考类型 | □初考 □补考 准考证号码: |
申考种类 | □职务晋升 □学生考试 □航区扩大 □吨位或功率提高 □抽考 □内河船员转海船船员 □复转军人转海船船员 □渔船船员转海船船员 □非运输船转运输船船员 □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□鲜销水产品运输船船员转货船船员 |
最近五年 主要海上 服务资历 | 职 务 | 船 名 | 船舶种类 | 航区/机种 | 总吨或主机功率 | 上船任职日期 | 解职离船日期 |
| | | | | | |
| | | | | | |
| | | | | | |
| | | | | | |
| | | | | | |
附送材料: 1.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 □ 2.符合海事管理机构要求的照片 □ 3.《船员服务簿》及其复印件 □ 4.《海船船员适任证书》及其复印件 □ 5.毕业证书或岗位适任培训证明及其复印件(适用考试申请) □ |
已知晓参加岗位适任培训的要求,上述填写内容属实,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,在上述船舶任职期间无任何海损、机损责任事故,若申请材料内容存在虚假,后果自负。 申请人: (签名) 年 月 日 |
已告知申请人参加岗位适任培训要求,申报条件符合性经过审核,符合培训要求。 培训机构: (盖章) 年 月 日 |
培训机构联系人 | | 联系电话 |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