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内容为广泛传达,信息转自天津海事局官方网站,特此声明: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: 依据中国海事局《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》的要求,按照“04规则”进行的适任考试,初考自2013年2月1日起停止举行,补考自2013年7月1日起停止。在按照“04规则”的考试停止前,补考不再受60天间隔限制,但在“11规则”生效后(2012年3月1日)补考次数不得超过5次。 “04规则”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补考,参加一次评估或考试均视为参加一次补考。 请广大考生根据自身情况,谨慎选择补考时间与次数。 请周知。 二○一二年三月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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