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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辖区2013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评估计划

考试培训  2013年1月8日

天津辖区2013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评估计划

 

一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《关于印发<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海船员[2012]172号)和《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大纲的通知》(海船员[2012458号)的有关规定,按照“04规则”进行的海船船员适任考试的初考截止日期为2013131,补考截止日期为2013630。自201371日起,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全部按照“11规则”进行。

二、天津海事局计划在2013年上半年为申请甲、乙、丙类高级船员适任证书考试的考生共安排五次理论考试和三次评估。其中1月份受理船员按照“04规则”参加补考或三副、三管轮初考的申请,不受理管理级船员(船长、大副、轮机长和大管轮)初考申请。

三、申请丁类适任证书的考试,补考安排在4月和6月,4月同时安排港内船舶船员的考试。

四、院校学生的考试评估根据申请协调安排,合格证培训与履约培训的考试评估参照教学计划安排。

五、非自航船舶船员的适任考试,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计划进行。

请各相关单位和船员根据本计划做好考试与评估的报名工作,具体安排见附件2

天津辖区2013年上半年船员考试评估安排

 

月份

        

   

 

考试日期

报名日期

评估日期

报名日期

评估地点

1

121--25

14--6

1月中旬

14--6

天津海员学校

 

022-66300648

甲乙丙类证书

 

适任考试

3

318--22

226--28

3月中旬

226--28

4

422--26

4910

 

 

5

520--24

42728

5月中旬

42728

6

624--28

656

 

 

4

418

41--3

418

41--3

天津海员学校

丁类、港内证书考试

6

6620

634

620

634

天津海员学校

丁类证书考试

 

说明:1、甲乙丙类证书的补考报名以及准考证打印在网上进行,理论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,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安排为准。2、申请1月份初考的考生,在船员考试中心现场报名,领取准考证时一次性交齐考试和评估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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